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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考考生不動手電腦自動答題?背後的貓膩是……

2025-05-10法律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收取機動車駕駛人考試考生好處費,遠端操控電腦替考生答題,4人因組織考試作弊罪先後被判處刑罰。日前,經貴州省安順市平壩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組織考試作弊罪判處最後落網的王某榮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2023年10月25日,平壩區某駕校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科目四的考試現場,考生正用電腦進行答題。細心的監考人員發現一名叫高某付的考生沒有進行任何操作,其考試電腦卻在自動答題。公安機關接到監考人員報案後隨即立案偵查。

經調取視訊監控,公安機關發現考試系統運維人員陳某精存在重大嫌疑,遂通知其到公安機關接受調查。11月3日,陳某精投案。

據陳某精供述,2023年7月,他入職貴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後負責駕校考試系統運維。因負債累累,他萌生了透過幫助他人考試作弊賺錢的想法。9月29日至30日,他利用到平壩區某駕校維護系統的機會,將作弊裝置架設在該駕校,私自接入考試系統的網路,使用自己的膝上型電腦連線網路後控制伺服器電腦上內建的控制軟體,從而實作遠端操作考生電腦,代替考生答題。隨後,他又聯系了吳某江、吳某,讓二人提供難以透過駕考科目四的學員名單,考試時由他遠端操控電腦幫助學員答題。

2023年12月13日,吳某江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2024年4月10日,因被公安機關網上通緝,吳某主動投案,並交代了王某榮參與考試作弊的犯罪事實。9月4日,王某榮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經查,陳某精搭建好考試作弊裝置後,把組織考試作弊的計劃告訴了吳某江、吳某,吳某又聯系了王某榮。吳某江、吳某為獲取非法利益,尋找難以透過駕考科目四的學員,收取費用,讓學員將考試檔案轉到該駕校參加考試,並承諾考試未透過則退還費用,同時將人員名單提前告知陳某精。王某榮在吳某安排下負責駕車將吳某介紹的學員接送至該駕校參加考試,同時自己也介紹了3名學員到該駕校參加考試。2023年10月,該駕校組織科目四考試時,陳某精遠端操控電腦幫助3人介紹的學員答題。高某付就是其中的學員之一,因作弊被發現,當天晚上吳某江就聯系中間人將費用退給高某付。

2024年3月,該案被移送至平壩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審查後認為,陳某精、吳某江多次組織他人在機動車駕駛人考試中作弊,情節嚴重,應當以組織考試作弊罪追究二人刑事責任,並於4月22日向法院提起公訴。

2024年8月,法院經審理後作出判決,陳某精、吳某江犯組織考試作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二個月、三年,各並處罰金8000元、5000元。二人不服,均提出上訴。2024年11月,安順市中級法院經審理後維持一審判決。

2024年11月、2025年3月,經平壩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分別對吳某、王某榮涉嫌組織考試作弊罪一案作出判決,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並處罰金7000元;判處王某榮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

來源:檢察日報·檢察新聞版

作者:丁艷紅 唐滸 黃鶴

編輯:牛秀敏 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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