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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實名登記?當心違法!千萬別做錯!

2025-04-16法律

提到反恐

很多人會覺得神秘且遙遠

但其實

它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

比如今天我們要說的

實名制登記

千萬別大意

已有單位因此被處罰


案例一

2024年1月,煙台 市某酒店因未按規定登記旅客資訊 ,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法規給予責任人員行政處罰並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2024年3月,公安機關工作發現, 該酒店仍未按規定登記旅客資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給予該酒店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2024年1月,煙台 市某加油站未按規定登記散裝汽油購買者資訊 ,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七條規定,依法對該單位予以警告,並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2024年2月,公安機關工作發現, 該加油站仍未按規定登記散裝汽油購買者資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給予該加油站罰款2萬元、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罰款1千元的行政處罰。

@所有人引以為戒

什麽時候需要進行實名登記?

(1)入住賓館、酒店等;

(2)郵寄物品;

(3)運輸貨物;

(4)購票乘坐長途汽車、飛機、高鐵等公共交通工具;

(5)使用互聯網、金融、電信、機動車租賃等服務;

(6)購買特定商品;

(7)其他。

一起來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第二十一條 電信、互聯網、金融、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應當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對身份不明或者拒絕身份查驗的,不得提供服務。

第八十六條 電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依照規定對槍支等武器、彈藥、管制器具、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核與放射物品作出電子追蹤標識,對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檢示蹤標識物的;

(二)未依照規定對營運中的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核與放射物品的運輸工具透過定位系統實行監控的;

(三)未依照規定對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實行嚴格的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四)違反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對管制器具、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決定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

公安機關提示

執行實名登記規定、 配合開展實名登記

是相關經營者和每一名公民

應盡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相關經營者要引以為戒

嚴格執行反恐防恐法律法規

廣大群眾要不斷提升

反恐防恐意識和安全意識

為共創美好家園貢獻力量

來源:煙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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