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反恐
很多人會覺得神秘且遙遠
但其實
它與每個人的生活息息相關
比如今天我們要說的
實名制登記
千萬別大意
已有單位因此被處罰
案例一
2024年1月,煙台 市某酒店因未按規定登記旅客資訊 ,公安機關依據相關法規給予責任人員行政處罰並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2024年3月,公安機關工作發現, 該酒店仍未按規定登記旅客資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給予該酒店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2024年1月,煙台 市某加油站未按規定登記散裝汽油購買者資訊 ,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七條規定,依法對該單位予以警告,並下達【責令改正通知書】;2024年2月,公安機關工作發現, 該加油站仍未按規定登記散裝汽油購買者資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給予該加油站罰款2萬元、相關責任人員分別罰款1千元的行政處罰。
@所有人引以為戒
什麽時候需要進行實名登記?
(1)入住賓館、酒店等;
(2)郵寄物品;
(3)運輸貨物;
(4)購票乘坐長途汽車、飛機、高鐵等公共交通工具;
(5)使用互聯網、金融、電信、機動車租賃等服務;
(6)購買特定商品;
(7)其他。
一起來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第二十一條
電信、互聯網、金融、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應當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對身份不明或者拒絕身份查驗的,不得提供服務。
第八十六條 電信、互聯網、金融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未按規定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或者對身份不明、拒絕身份查驗的客戶提供服務的,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十萬元以上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有前款規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門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八十七條 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下罰款:
(一)未依照規定對槍支等武器、彈藥、管制器具、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核與放射物品作出電子追蹤標識,對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檢示蹤標識物的;
(二)未依照規定對營運中的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核與放射物品的運輸工具透過定位系統實行監控的;
(三)未依照規定對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實行嚴格的監督管理,情節嚴重的;
(四)違反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對管制器具、危險化學品、民用爆炸物品決定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
公安機關提示
執行實名登記規定、 配合開展實名登記
是相關經營者和每一名公民
應盡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相關經營者要引以為戒
嚴格執行反恐防恐法律法規
廣大群眾要不斷提升
反恐防恐意識和安全意識
為共創美好家園貢獻力量
來源:煙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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