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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撞人獲賠後續,律師解讀:要尊重調解意願,不宜做普法宣傳!

2025-05-10法律

2024年春晚沈騰表演的小品【扶不扶】讓人印象深刻,走在路上看到有老人摔倒了,該不該去扶?這個問題一直是千古難題,讓人難以抉擇,也是公眾認知與法律的一次碰撞。

不扶吧,會遭到內心的譴責,設身處地,我們也會有老的時候,出門閑逛,不小心摔倒了,也希望有人能幫自己一把;去扶吧,你不確定對方會不會訛詐你,還要留足相關的證據, 否則難免會給你上演一出東郭先生與狗的情節。

遇到老人摔倒了你會去扶嗎?對於扶不扶你有什麽看法?

本文陳述所有內容皆有可靠資訊來源贅述在文章內

走路也有安全距離?

最近山東青島發生了一件令網友紛紛炸鍋的案件,這都不是扶不扶的緣由,而是 從今往後在路上看見老人都要敬而遠之。

安全距離這一詞,我們通常是在開車時提醒要與前方車輛保持一定的行車安全距離所提到過,萬萬沒想過, 以後要在路上與行人也要保持充足的安全距離,那是不是以後也要考慮給自己買一個走路險?還有就是距離其他行人多少米算安全距離呢?

根據相關新聞報道,該案件其實是十分簡單明了, 老人與男子在行人街道上首尾相繼,一同前行,男子一邊打著電話一邊向前走,隨後老人突然轉身,男子措手不及與其相撞 ,其實也是意見小事,互相道個歉這事也就過去了。

可是,未曾想到老人被當場撞倒在地 ,由於老人年近花甲,被檢查出股骨骨折,醫院給出十級傷殘的鑒定,其家人認為老人骨折後會對身體造成比較大的影響 ,然後,老人就把男子給告了,要求讓男子 賠付各種治療費用多達18萬8

於是老人與男子庭上對峙,男子認為如果不是老人突然轉身兩人就不會發生碰撞,老人覺得如果你不是離我太近,雙方也不會發生碰撞。

法官調取了當天小區監控記錄,經分析判定,老人當時前方並無障礙突然轉身,是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由於男子與老人並沒有保持充足的安全距離,是事故發生的次要原因,經雙方協商,法院判決該男子要賠付老人7萬元,此案到這圓滿結案了。

然而,網上的輿論還遠遠沒有結束,該案件在網上迅速傳播,大量網友為該男子喊冤,自己在路上走地好好的,無緣無故被撞了,甚至還要賠償老人7萬元,這也太倒黴了吧!還有部份網友表示:「走路還有安全距離?交規裏也沒有標明啊!」一時之間爭論不斷。

前有南京法官「不是你撞的,為什麽要扶?」,後有「你沒有與前者保持適當的安全距離」,這樣的結果讓人感慨萬千,做個好人真難!

到底該不該扶?

老人摔倒扶不扶一直是網友們爭論不斷的話題。我們從小就被家長教育要 尊老愛幼 ,看見有困難的老人要給予幫助,但到了我們這一代,看見老人摔倒扶也不是不扶也不是,我們已經對人心失去了信心。

還記得2006年震驚全國的南京彭宇案 ,本是一次見義勇為好的事 ,卻沒想到因為自己把老人扶了起來 ,要因此賠償4萬多元,這就是血淋淋的現實,扶了老人,自己沒有被感謝,反而被訛詐,給當時社會帶來了不良的社會風氣。

南京彭宇案另一個輿論點,就是作為一個公正廉明, 維持社會公平的司法機關會對扶不扶問題持以「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麽要扶 」的態度 ,作為一個「剛正不阿」的法官都是著這種態度,那在生活中還會有見義勇為的人嗎?

還有因為扶人被訛詐20萬而跳河自盡的,怕被訛詐沒有去扶人導致摔倒者錯過最佳搶救時機而去世的,關於扶不扶的案件數不勝數,

為什麽網友們表示,「看見老人摔倒自己可不敢扶」,是我們道德的下滑了嗎?然而並不是,是現在扶人的成本太高了,不少網友們表示,「扶不扶要看自己富不富,萬一自己哪天扶了人被搞得傾家蕩產了,法官也救不了自己!」 不禁感慨, 也不知道是老人變壞了,還是壞人變老了

在2024年春晚也上演過這樣一段小品,那就是沈騰、馬麗帶來的小品【扶不扶】,面對摔倒的老太(馬麗飾演),小夥郝建(沈騰飾演 )當機立斷去把老太太扶了起來,小品中讓人印象最深的一句話就是「 人倒了不扶,人心不就倒了,人心一旦倒了,想扶也扶不起來了 。」

是啊!面對摔倒的老人,熱心腸的人還是會義無反顧的把人扶來,可是怎樣去把人扶起來呢?這個可是很有講究的。

善良的成本在提升

人性是不值得賭的,更何況我們普通人更沒有這個資本去賭,賭輸了便是傾家蕩產,贏了也得不到任何好處。 根本問題不是我們不再善良,而是善良的成本在上升

專家提出如果老人讓你給出高價賠付,你可以告他敲詐勒索,這一提議讓網友們無不稱贊。老人用零成本無法無天的勒索他人 ,自己也沒有什麽虧損,如果贏得話還能獲得一大筆錢,何樂而不為!

2023年湖南的一熱心女大學生,就是用該提議,獲得賠償,女大學生把老人扶起來後不僅送去了醫院還自掏腰包墊付了1000元的醫藥費,沒想的惡人先告狀,老人一扭頭,把女大學生給起訴了,認定女生是該事件的肇事者,這是什麽離譜事件!

還好女大學生報了警,根據監控顯示,是老人自己摔倒的,這才得以讓女孩沈冤得雪,最後竟法院判定, 老人的家屬要過14天的牢獄生活,並且賠償女學生6.8萬元 ,真的是大快人心!

青島的這個案件, 向我們展示了大眾的認知與司法之間的矛盾,法律在公正的基礎上也要有溫度,贏得人民群眾的信任你 ,良好的社會風氣是需要我們每個人的共同搭建,敲詐的成本上升,善良的成本降低,讓倚老賣老成為過去式!

就像廣東這位律師說的,這起案件是調解結案,並不是正常的打官司,應該尊重雙方當事人的調解意願,不能用來做普法宣傳,更不應該公開這件事的調解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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