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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包租婆」註意!未盡到這些管理責任要被罰

2025-04-16法律

各位「包租公」「包租婆」註意!房子租出去後不可當「甩手掌櫃」,出租屋一旦管理不善,可能會面臨高額罰款甚至法律制裁。近日,廣州市番禺區委政法委披露了一批房東被處罰的案例,提醒房東務必要按要求申報租戶居住資訊,認真履行出租屋管理責任。

案例1:番禺區一房東將房屋出租後沒有登記租戶資訊,導致出租屋內發生一起嚴重違法犯罪案件,番禺警方對房東依法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並處以10萬元罰款。

案例2:番禺區一房東沒有將房屋租賃情況向流管部門登記備案,對租戶經營非法旅館業知情仍沒有向公安機關報告和制止,不履行治安責任,房東被責令停止出租並處以26000元罰款。

案例3:番禺區某出租屋淩晨發生火災,經案件倒查,該房東管理意識和安全意識淡薄,沒有定期到出租屋檢查消防安全隱患,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被處以13500元罰款。

案例4:番禺區一房東將房屋出租後,既不登記租客資訊,也不履行管理責任,直至番禺警方查獲此房屋涉及違法活動,最終被處以6300元罰款並責令停止出租。

案例5:番禺區某公寓負責人莫某因多次不登記租戶入住資訊,個人被罰款2000元,所屬公司更面臨2萬元高額處罰。

案例6:番禺區「警網融合」協同開展出租屋日常巡查,發現部份房東在房屋出租後未按相關規定登記租戶資訊,復查時個別仍未按規定申報,分別被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此前,番禺警方多次提醒,出租屋屋主、租戶應主動透過「粵居碼」小程式進行出租屋和人員資訊申報。無論是房東還是租客,都應認真做好房屋及個人資訊的申報登記工作,任何不符合出租屋管理規定的行為,都將被依法嚴厲查處。

依法登記既是義務更是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出租屋管理者須做到:實名登記,逐人核驗身份資訊,嚴禁「一人登記多人居住」;隱患排查,定期檢查消防設施,杜絕群租、違規改建等行為;線索上報,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向屬地派出所報告。同時,時租日租經營者必須安裝聯網管理終端,即時上傳入住資訊,定期參加治安培訓,更新安防設施。

「粵居碼」自主申報方式

1.屋主申報房屋資訊:

①在微信小程式搜尋「粵居碼」小程式,點選「個人中心」登入,「實名認證」後生成「粵居碼」。

②點選「房屋管理」→「房屋資訊」,選擇「房屋型別」(一般選「自住房屋」或「租賃房屋」),之後點選「新增房屋」,選擇居住地所屬市、區、街道,再透過搜尋選擇居住地所屬建築物,最後選擇具體房號(點選「載入更多」即可獲取房號,不需要新增房屋),選擇填寫房屋資訊後確認送出。

2.承租人申報個人資訊:

②點選「個人地址」→「 +新增」→選擇詳細地址(或直接掃房屋二維碼)→點選「確認」→選擇居住處所、事由→送出(如有多個居住地址重復以上操作)。系統推播申報結果,經稽核透過的,將視為居住人已向公安機關申報了居住登記。

報送時限

1.出租人應當自簽訂房屋租賃合約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進行承租人資訊申報。

2.未簽訂合約的,出租人應當自承租人入住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報送承租人資訊,對身份可疑人員應當立即報告轄區派出所核查。

3.承租人變更或者房屋停止租賃的,出租人應當自承租人變更之日起或者自停止租賃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報送。

4.轉租房屋給他人的,出租人應當自房屋轉租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報送個人資訊。

文|記者 徐振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