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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賠3500萬元:重判之下,「山寨產品」為何仍屢禁不絕?

2025-05-10法律

青鋒

廣東省潮州市兩家公司在其其生產、銷售的智慧馬桶、花灑商品上使用了與涉案權利商標近似的「小米零度」「M」圖形等被訴侵權標識,被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一審分別判賠3000萬元和500萬元。再一次向人們警示,打叉邊,造假售假,「山寨產品」,絕不被法律所容忍。

不過,也讓人不能不有所質疑,「山寨產品」為何仍然屢禁不絕?

這起智慧財產權案,似乎和之前引發網路高度關註的某地以目前網路上熱度很高的胖東來近似名稱,也即胖都來之名開設超市,有一定的相似之處,所不同的是,潮州市兩家公司,不僅以「零米智慧」「紅米零度」等字樣做公司之名,還將其生產、銷售的智慧馬桶、花灑商品上使用了與涉案權利商標近似的「小米零度」「M」圖形等被訴侵權標識,以及在其生產、銷售的馬桶商品上使用與小米「小愛同學」語音喚醒指令高度近似的「小愛小愛」作為語音喚醒及操控指令。

也就是說,消費者購買潮州兩家公司生產的智慧馬桶、花灑等產品時,不做深入探究的話,很可能就誤認為其購買到的產品系小米品牌旗下產品,進而對其增加不少可信度,並對外稱自己購買的產品系小米旗下系列產品。此可以說是「李鬼充李逵」,讓人防不勝防。

除了讓人誤以為自己生產的產品系小米旗下系列產品,也即誤導人們購買自己的產品為已經在消費者中有一定影響的產品外,我們可以看到,如此「李鬼充李逵」,或許讓潮州兩家企業獲取了極大利益。據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查明,僅其中一家旗艦店在兩大電商平台上的銷售額,就達93,151,929.76元。

從法院公開的情況可知,這將近億元的銷售額,還是「侵權期間較短」的情況下的收益。由此可見,「傍名牌」或李「鬼充李逵」,「山寨產品」,確實有利可圖。

也就是說,網路上某些商家造假售假、「山寨產品」之所以屢禁不絕,就在於他們有利可圖。從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一審判決看,法院以兩被告獲利基數的2倍判賠其承擔懲罰性賠償責任,也說明這一點。

青鋒認為,要想杜絕網路造假售假、「山寨產品」等,除了法院依法判處涉案企業或人員懲罰性賠償責任之外,是否還應在法律授權範圍內對其加重處罰,罰他個傾家蕩產,讓人再也不敢造假售假、「山寨產品」,還消費者一個放心購物的良好環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