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平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在對昌平區城北街道的北京漢元商務酒店有限公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時,發現 該單位消防控制室存在單人值守的問題 ,違反了【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4.2.1條及【北京市消防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
處罰結果
根據【北京市消防條例】第九十二條, 監督執法人員依法對其作出罰款2600元的行政處罰。
【北京市消防條例】
第十六條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八)按照國家標準設定消防控制室,執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每班值班人員不得少於二人,值班人員應當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按照國家標準實作遠端操作控制的,可以單人值班。
第九十二條單位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員有擅離職守等違反國家和本市消防控制室操作規程行為,或者單位未對本單位消防裝置操作控制人員、專職和兼職防火人員等重點崗位的人員進行專項培訓的,責令改正,可以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術要求】
4.2.1 消防控制室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a) 應實行每日24 h專人值班制度,每班不應少於2人,值班人員應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職業資格證書。
消防控制室
是企業消防安全的「神經中樞」
管理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時刻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
接到火災報警資訊後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
應當如何處置
這份消防控制室「四快」處置規程來學習
來源:北京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