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釋出「關於公布個人養老金先行城市(地區)的通知」,宣布個人養老金制度在北京、上海、廣州、西安、成都等36個先行城市或地區啟動實施。
據介紹,個人養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營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屬於第三支柱保險中有國家制度安排的部份,完全由個人繳費,實行完全積累,市場化執行,能享受稅收優惠。參加人符合條件後,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個人養老金資金帳戶內的資產可以繼承。
通知明確,先行城市(地區)符合條件的群眾可自願參加個人養老金。按照規定,參加人需要開立個人養老金帳戶和個人養老金資金帳戶。兩個帳戶開立後,就可向資金帳戶繳費、購買個人養老金產品,年繳納上限12000元,繳費即可享受稅費優惠。可購買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和公募基金等,具體金融產品由金融監管部門確定,並將公布產品名單。
目前,銀保監會公布的首批可以開辦個人養老金業務的23家商業銀行中,完成對接測試的商業銀行名單已公布在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群眾可透過該平台和電子社保卡等渠道查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將即時更新相關名單。
相關部門提示,個人養老金采取市場化營運,存在投資風險,參加人需謹慎選擇。個人養老金制度規定,銷售機構要以「銷售適當性」為原則,做好風險提示,不得主動向參加人推介超出其風險承受能力的個人養老金產品。(記者李心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