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間的轉移支付資金規模已經突破10萬億元,這筆資金如何使用得規範、高效,受到外界關註。
最近,一些省份陸續公開了2023年當地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下稱「審計報告」),在肯定轉移支付支持地方「保基本民生、保薪資、保運轉」,促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作用外,也披露了一些轉移支付在預算編制、資金管理使用、績效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這些問題包括,一些轉移支付預算編制不夠規範科學,一些資金沒有細化到具體計畫、地區,資金分配不夠科學合理;部份轉移支付資金撥付慢甚至閑置,有的資金存在虛列支出、超範圍列支、擠占挪用等情形;一些轉移支付計畫績效指標設計不完整不合理等。
多位財稅專家對第一財經分析,上述一些轉移支付相關問題,一方面與相關轉移支付制度設計不夠完善合理有關,另一方面也與地方管理水平不足等有關。未來應進一步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最佳化轉移支付結構、資金分配方式,強化績效管理,並結合中央與地方、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持責任劃分改革、最佳化稅收分享規則等,增強地方自主財力,減少轉移支付規模。
轉移支付問題全掃描
財政轉移支付是指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無償撥付的資金,包括中央對地方的轉移支付和地方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的轉移支付。近兩年,僅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規模就突破了10萬億元,其中今年預計規模為10.2萬億元,這相當於今年全年中央一般公共預算收入預計數。
粵開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羅誌恒告訴第一財經,自1995年以來,中國逐步建立起了相對規範的轉移支付制度,來彌補地方財政收支缺口和均衡區域財力,解決財政縱向和橫向失衡問題。轉移支付規模逐年增加、結構日益最佳化,在調節地區間財力差距、促進區域協調發展、促進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隨著轉移支付規模的不斷增加,轉移支付的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尤其是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和計畫執行層面的效率有所下降。」羅誌恒說。
為了更好地促進巨額轉移支付規範使用,地方審計部門也常常緊盯這筆資金使用情況。其中一些轉移支付資金預算編制不規範時有發生。
比如,廣東審計報告指出,非稅收入返還結算補助等5項專項轉移支付未及時清理,涉及年初預算2.84億元。部份專項轉移支付未細化到計畫或地區,涉及年初預算156億元。
安徽審計報告稱,6項轉移支付存在未按照規定方法分配、無依據分配、分配因素設定不科學等問題,涉及金額18.4億元。
在轉移支付資金撥付方面,地方審計部門普遍發現一些轉移支付資金沒有在規定時限下達,這既涉及一些中央轉移支付撥付慢,也涉及一些省級轉移支付資金下達不及時,這也使得一些轉移支付使用進度慢,影響資金使用效益。
比如,廣東審計報告指出,部份中央轉移支付資金未在規定時限轉下達,涉及金額69.91億元,最長延遲193天。部份省級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資金未按規定時限下達,涉及金額分別為16.40億元和15.44億元,最長延遲分別為314天和286天。
海南審計報告稱,2個部門未及分時配服務業發展資金7200萬元,導致年底資金支出進度為零。
還有一些轉移支付分配不科學不合理,影響最終資金使用效益,甚至導致資金閑置。
比如,廣東審計報告稱,一般公共服務共同事權轉移支付年初預算編制依據不充分,當年全部未執行,涉及金額10.36億元。
海南審計報告稱,下達13個市縣4項中央轉移支付資金1.89億元,由於主管部門計畫謀劃論證不充分,以及市縣用地未落實、立項審批和招標工作緩慢、無計畫匹配等原因,全年僅支出504.3萬元,支出率2.66%,未能實作轉移支付資金牽引計畫的效果。
審計署6月公開的審計報告顯示,「重大品種推廣補助」等2項轉移支付,直至2023年9月才明確要求提供大豆等農作物的單產目標、種植記錄,並以實際單產作為主要分配依據。但各地此時大豆等農作物已經收割,無法補錄種植過程等並核實單產情況,資金分配缺乏依據,8個省收到的16.25億元只得結轉。
部份轉移支付資金被擠占挪用等情形也屢見不鮮。
比如,湖北審計報告稱,74個市縣將5.58億元轉移支付資金撥付至財政專戶、薪資代發戶等;11家單位將845.86萬元轉移支付資金用於其他方面支出。
一些轉移支付資金閑置後,本應被上級財政收回,統籌使用,但地方采取多種手段留住這筆資金。
比如,北京審計報告稱,海澱區在區級部門無資金需求的情況下,仍將專項轉移支付資金7088.28萬元撥付至部門又全額收回至區財政局,資金已閑置2年,規避了尚未分配到部門的專項轉移支付結余資金應交回市級的規定。
為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不少轉移支付應采用預算績效管理,但一些地方審計發現預算績效管理不到位,績效管理存在短板弱項。
比如,安徽審計報告稱,27項轉移支付在下達預算時未同步下達績效目標,涉及金額117.59億元。浙江審計報告稱,8個專項轉移支付的預算績效指標存在覆蓋領域不全面、效益指標全部或大多數為定性指標等問題,難以有效衡量、考評;12個專項轉移支付資金實施到期後未開展績效評價或評價範圍不完整。
另外,由於近年來地方財政收入增長乏力,而剛性支出不減,地方愈加依賴轉移支付。
比如,湖南審計報告稱,地方財政對上級補助的依賴度普遍較高。2023年,79個省直管縣財政支出依賴上級補助的比重均值達65.72%,其中11個縣比重超過80%。
問題成因及破解之道
事實上,上述審計發現的轉移支付問題並非新問題。
羅誌恒分析,中國政府層級較多,中央政府對居民偏好了解有限,導致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效率損失,出現了轉移支付科目設定不合理、支持方向交叉重疊、資金錯配等問題。地方高度依賴轉移支付來履行地方政府職責易引發公共池效應,即本轄區提供公共服務的部份成本外溢到其他轄區,弱化財政分權對地方政府行為的約束,導致財政支出效率低下。
他認為,這些問題也反映了轉移支付制度設計存在不合理之處。比如,轉移支付結構不合理,專項轉移支付占比較高;共同財政事權轉移支付定位不清,列入一般性轉移支付但實際具有「專項性質」,地方財政統籌調配的空間較小;轉移支付資金分配和使用的激勵約束機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執行監督和績效評價機制等。
中國人民大學財稅研究所執行所長呂冰洋教授告訴第一財經,今年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規模高達10.2萬億元,地方財政運轉大量要依賴轉移支付。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效率高度依賴地方資訊收集和傳遞的準確性,但是中國行政級次多、地方政府體量龐大,存在資訊復雜性高、資訊傳遞鏈條長的特點,在資訊傳遞過程中容易出現資訊失真現象,進而導致資金配置扭曲。
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超10萬億元,這筆資金大部份都分配至欠發達中西部、東北地區。羅誌恒認為,財政形勢越嚴峻的地區能獲得越多的轉移支付,產生了逆向激勵,不利於調動財政經濟大省發展經濟、組織收入的積極性。
如何破解上述轉移支付問題?
近期【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在部署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時,也提出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系,清理規範專項轉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提升市縣財力同事權相匹配程度。適當加強中央事權、提高中央財政支出比例。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適當擴大地方稅收管理許可權。
呂冰洋認為,轉移支付是地方財力的重要組織部份,它的改革要與政府間事權與支出責任改革、稅收分享改革聯系在一起。可以考慮在調整中央與地方事權、減少地方政府支出責任基礎上,在稅收分享環節就透過最佳化稅收分享規則來平衡地變異數距,這樣可從根本上減少轉移支付規模依賴及帶來的相關扭曲問題。
羅誌恒建議,配合事權和支出責任上移的改革,減少中央委托事權,逐步穩定轉移支付規模。與此同時,最佳化轉移支付結構,逐步提高均衡性轉移支付和分類轉移支付的比重,降低共同事權轉移支付及專項轉移支付的比重。最佳化轉移支付資金分配方式,切實根據居民需求和政策需要分配轉移支付資金,提高財政資金配置效率。
他還建議,建立以績效評價和結果導向為核心的轉移支付激勵約束機制,加強績效評價結果對轉移支付資金分配的指導作用,提高轉移支付資金使用效率。定期跟蹤轉移支付資金使用狀況,加強對於長期閑置的轉移支付資金的統籌與排程,對於超過一定比例的結轉結余資金及時回收再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