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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書】專題|薛海波:「關隴集團」理論與西魏北周史研究的反思

2022-11-29國際
【周書】專題|薛海波:「關隴集團」理論與西魏北周史研究的反思
【周書】修訂本,中華書局,2022年11月版二十世紀四十年代陳寅恪先生提出「關隴集團」理論後,包括西魏北周史在內的中古史研究,基本沿「關隴集團」理論展開,形成了深厚學術積累。簡而言之,「關隴集團」理論,即指北魏末西入關中的武川鎮豪帥宇文泰,在占領關中後,將所占地區內胡漢族群、土著,透過以府兵制為主的「關中物質本位政策」和「周禮官制」為主的「關中文化本位政策」,融合成為擁有共同利益、與東魏北齊、蕭梁對抗,建立北周隋唐,延續至唐高宗前期的政治集團。筆者擬就「關隴集團」理論來源、套用到西魏北周史研究中所遇到的問題,談一下自己的思考。一、「關隴集團」理論是對宋明史家研究成果的繼承和發揮
脫胎於西魏北周的隋唐統一中國,創中古盛世,因此,傳統史家十分重視西魏北周史研究,陳寅恪曾感慨「宋賢史學,今古罕匹」(陳寅恪:【隋唐制度淵源略論稿】,【陳寅恪集】,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出版社2009年版,148頁,以下簡稱【略論稿】)。陳寅恪「關隴集團」理論的形成,與宋明傳統史家研究關系密切。宋人葉適指出宇文泰如王莽,行周官真正目的是要篡西魏,「王莽篡而作大誥,泰用周禮亦然,豈從周之偽者固當爾耶?」(【習學記言序目】,中華書局1977年版,521頁,以下簡稱【記言】)正因如此,宇文泰在用周官設定官職時,仍雜用北魏及秦漢以後官職名稱,遵循北魏末權臣爾朱榮以柱國掌握朝政的先例,自稱柱國。這使其所行周官顯得不倫不類,「而綽方與之法象周公,龜茲王褚煟所譏(非驢非馬),依然故在,是真可笑矣!」(【記言】,524頁)宋人胡寅【讀史管見】卷十四【敬帝·太平元年條】也持此種看法,「今宇文氏之制,何所考哉?至於【周官】之屬,有不當設而設者,有不當屬而屬者,其舛駁甚眾」。明人王夫之也指出,宇文泰行周官只是借用周官名目,實作其篡權企圖,徒有其表,「泰自以為周公,逆者喪心肆誌之恒也」,「高洋之篡也,梁、陳之偷也,宇文氏乃得冠猴舞馬於關中,而飾其膻穢以欺世」(王夫之:【讀通鑒論】,中華書局1975年版,530頁,以下簡稱【通論】)。
陳寅恪在【隋唐制度淵源略倫稿·禮儀】吸收了葉適、胡寅、王夫之對宇文泰借行周官之名而無其實,摻雜秦漢北魏官制,難以維系的論斷,如他指出「非驢非馬,取給一時,雖能輔成宇文氏之霸業,而其創制終為後王所捐棄,或僅名存而實亡,豈無故哉!」王夫之認為同樣是行周官,宇文泰沒有落得王莽身死族滅的原因是「時不能亡之也」(【通論】,530頁)。然而,何謂「時」,王夫之並沒予以闡明。陳寅恪可能受王夫之這一觀點啟發,從西魏政治中去解答宇文泰行周官未亡的原因。如陳寅恪認為宇文泰行周官,「適應鼎立時期團聚關隴胡漢的特殊需要。故能收到模仿的功效,少見滯格不通的弊病」。「宇文泰雖然仿效周禮以建六官,可是地方政治仍然采用郡縣之制,不搞成周的封建制度。特別是選舉制」(陳寅恪講述、萬繩楠整理:【陳寅恪魏晉南北朝史講演錄】,貴州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270頁,以下簡稱【講演錄】)。
對宇文泰、蘇綽實行周官,但不拘於周官名目問題,陳寅恪不認同葉適、胡寅、王夫之的篡魏說,他指出宇文泰行周官具有團聚關隴胡漢各派,與高歡蕭梁對抗的精神意義,「適值泰以少數鮮卑化之六鎮民族竄割關隴一隅之地,而欲與雄據山東之高歡及舊承江左之蕭氏爭霸,非別樹一幟,以關中地域為本位,融治胡漢為一體,以自別於洛陽、建鄴或江陵文化勢力之外,則無以堅其群眾自信之心理」(【略論稿】,20頁)。陳寅恪從文化上挖掘周官有與高齊、蕭梁對立團聚關隴各派的精神價值,應是受葉適對西魏政權周官改革核心人物蘇綽有關論述的啟發。葉適在【習學記言序目·蘇綽條】說蘇綽促使宇文泰行周禮起到融合胡漢的作用,「自宇文泰起接隋唐,百年中精神氣脈,全在蘇綽一人……由晉以後,南北判離,棄華從戎;至是自北而南,變夷為夏,使孔子復出,微管仲之嘆不付余人矣」。因此,陳寅恪所提關中文化本位政策,是建立在對葉適等傳統史家對周官觀點的繼承和發揮之上。
府兵制是宋人關註的重點。宋人葉適指出府兵形成於周隋,宇文泰和蘇綽為避免兵農合一引發「屢鬥不息,民失耕作,無以轉響,則國貧而兵弱爾」的弊端,而采取兵農分離政策(【記言】,586頁)。陳寅恪指出,葉適及包括主張兵農合一的歐陽修、司馬光等宋代學者形成府兵組織方式一成不變的思考方式,是因「蓋史料缺略,誤認府兵之制二百年間前後一貫,無根本變遷之故耳」(【略論稿】,148頁)。陳寅恪根據對【北史】【周書】【鄴侯家傳】分析比較,在贊同葉適所持宇文泰、蘇綽建立府兵時實行兵農分離觀點的同時,批駁了葉適所持兵農分離一直到唐代前期的說法,「葉水心以宇文蘇綽之府兵為兵農分離,是也。但亦以為其制經二百年之久,無根本之變遷,致認唐高祖太宗之府兵仍是兵農分離之制,則更謬矣」(【略論稿】,148頁)。同時,陳寅恪也指出歐陽修「以唐之府兵為兵農合一是也。但概括府兵二百年之全部,認其初期亦與唐制相同,兵農合一,則已謬矣」(【略論稿】,148頁)。陳寅恪認為宋人陳傅良【歷代兵制】卷五【北朝】所提「府兵之法由是而始基祖令民十八受田,輸租調,二十充兵」,屬於「則殊有識。蓋後期府兵之制全部兵農合一,實於齊制始見諸明文,此實府兵制之關鍵也」。陳寅恪在論述周隋之際府兵由兵農分離向兵農合一轉變時,基本上是遵循陳傅良從授田和兵役關系研究的視角展開。
王夫之【讀通鑒論】對宇文泰建立府兵時間及其構成有精要論述,「唐之府兵,言軍制者競稱其善,蓋始於元魏大統十六年宇文泰創為之」(【通論】,522頁)。陳寅恪對府兵組織系統八柱國的設定、六柱國分統府兵組織體系形成的看法,可能是立足於王夫之大統十六年(550)說法之上。王夫之所論「後籍民之有才力者為兵,免其身租、庸、調」的看法(【通論】,522頁),陳寅恪進一步將其闡釋為「府兵之性質,其初元是特殊階級。其鮮卑及六鎮之胡漢混合種類及山東漢族武人知從入關者固應視為貴族,即在關隴所增收編募,亦止限於中等以上豪富之家,絕無下級平民參加於其間,與後來設定府兵地域內其兵役之比較普遍化者,迥不相同也」(【略論稿】,146頁)。由此,陳寅恪在府兵組織形式及演變、府兵兵源構成變化的研究,是對宋明傳統史家觀點、思路上的批判和深化。
陳寅恪府兵研究超越宋人之處,是提出府兵制其初起時實摹擬鮮卑部落舊制,將府兵與周官緊密聯系在一起,「宇文泰所以使蘇綽、盧辯之徒以周官之文比附其鮮卑部落舊制」(【略論稿】,140頁、145頁)。宋人鄭樵【通誌·氏族略六】「變於夷」條中,曾提出對研究鮮卑部落與周官關系極具啟發性的疑問,「後周宇文氏以其起於夷虜,故變夏為夷,以夷為貴。然官制一遵三代,而姓氏用夷虜,何相反之如是?」鄭樵這一疑問提出背景,是西魏恭帝元年(554),宇文泰大賜府兵諸將胡姓(鮮卑姓氏)。【周書】卷二【文帝本紀】「魏氏之初,統國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後多絕滅,至是以諸將功高者為三十六國後,次功者為九十九姓後,所統軍人,亦改從其姓」。宇文泰用賜姓方式將居於上層的武川代北鮮卑將領與處於中下層的關隴土豪將領,用部落組織「形式」上連線在一起。陳寅恪可能是受鄭樵之問啟發,從因果關系角度,將鄭樵所提賜胡姓與行周官的相互矛盾之問做了合理解釋,「宇文泰最初之創制,實以鮮卑舊俗為依歸;其有異於鮮卑之制而適符於周官之文者,乃黑獺別有利用之處,特取周官為緣飾之具耳」(【略論稿】,140頁)。
總之,陳寅恪是在吸收宋明傳統史家研究成果,批判其觀點,延續擴充套件研究思路基礎上,提煉出「關隴集團」理論。「關隴集團」理論是陳寅恪將宋明傳統史家西魏北周史研究成果,用現代史學研究方法的提升和創造。
二、對「關隴集團」內部結構與延續問題的反思
陳寅恪「關隴集團」理論重點是闡釋周官和府兵,沒有對構成「關隴集團」的派別群體進行精確的劃分和界定,僅指出:「宇文泰率領少數西遷之胡人及胡化漢族割據關隴一隅之地……融合其所割據地區內之鮮卑六鎮民族,及其他胡漢土著之人為一不可分離之集團。」(【唐代政治史述論稿】,【陳寅恪集】,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出版社,2009年版,198頁,以下簡稱【述論稿】)北魏末賀拔嶽、宇文泰率武川鎮及少數代北鮮卑豪帥西征關中,應為陳寅恪所說「西遷之胡人」。孝文帝中文化改革後,關隴漢人士族不存在胡化趨勢,胡化漢族所指為何?不得而知。關隴本地胡漢酋帥土豪,應為陳寅恪所提「胡漢土著」。北魏分裂後,六鎮鮮卑大多數留在關東,何談融合「鮮卑六鎮民族」?如提與武川鎮代北鮮卑豪帥融合才更適合西魏史實。
陳寅恪對「關隴集團」內部構成、派別劃分有些用語涵蓋較為模糊,使學界對「關隴集團」內部核心及組成群體的研究觀點迥異。如胡戟認為是「關隴集團」由武川系軍事貴族、「關中郡姓」、鮮卑貴族「虜姓」、其他地區士人構成。武川系軍事貴族始終是宇文泰依靠的核心軍事力量,他們是「關隴集團」核心,掌握了西魏至初唐歷朝政權(【關隴集團的形成及其矛盾的性格】,【胡戟文存】,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124-126頁)。呂春盛將「關隴集團」分為北鎮(宇文泰元從、賀拔嶽余部、侯莫陳悅余部、隨賀拔勝自梁入關者及其他)、關隴河南河東土著、追隨魏帝及關東人士三股勢力。在西魏中期(大統十六年)北鎮勢力處於「關隴集團」的權力核心。西魏後期宇文泰的親信集團(宇文泰的親族和元從幕僚)則居於該集團的權力核心(【關隴集團的權力結構演變——西魏北周政治史研究】,台北稻鄉出版社2002年版,29-33頁、351-352頁)。湯勤福認為「關隴集團」是在大統九年以後,宇文泰以武川軍事集團為基礎,吸收關隴豪右、東魏蕭梁的大臣豪強而形成的,其中武川軍事集團是處於該集團(西魏政權)的核心位置(【關隴集團興起的歷史背景及形成階段】,【上饒師專學報】1989年第6期,71頁)。雷依群認為「關隴集團」主要是由賀拔嶽舊部,宇文泰姻親,關隴及河東、河南、代北部份漢族地主階級組成。其中賀拔嶽舊部是外圍,關隴地區有「武力才智」的漢族地主是該集團的基礎,「關隴集團」核心是宇文泰的姻親(【論關隴集團】,【史學月刊】1999年第6期,33頁、35頁)。由上,學界在「關隴集團」內部由哪些派異位成、哪一派別在哪一階段居於核心地位、以哪一派別為基礎等「關隴集團」內部結構很多方面都存在分歧,說明陳寅恪對關隴集團內部構成的簡要論述,作為西魏北周統治集團構成研究的經典綱領存在一定問題。
陳寅恪在清人趙翼周隋唐三代之祖皆出於武川觀點上,提出「關隴集團」是延續西魏北周隋唐三代的統治集團,「有唐一代三百年間其統治階級之變遷升降,即是宇文泰‘關中本位政策’所鳩合集團之興衰及其分化」,「所謂(西魏)八大柱國家」是關隴集團興衰分化的代表(【述論稿】,234-235頁)。從西魏北周史看,八大柱國中,據【周書】卷一六【史臣曰】記載,魏廣陵王元欣,在西魏府兵建成時只是「從容禁闈而已」,李虎在大統十七年(551)病逝,趙貴、獨孤信在北周孝閔帝元年(557),因不滿宇文護專權肩周謀反而被殺。侯莫陳崇在保定三年(563)因觸動宇文護、周武帝二者微妙的權力關系,被宇文護賜死。由此,至北周前期府兵制形成時的八柱國家,除掌握政權的宇文泰家族外,或病逝、或被宇文氏所殺,或有位無權,大部份家族成為北周「錄父勛」政策扶植下,享有官爵,在府兵、六官中沒有地方根基的食封勛貴。
與此同時,在關中擁有鄉雷根基、作為西魏北周軍隊主力、承擔行政重任的關隴土豪,擁有社會影響、文化優勢的關東胡漢士族乃至南來士族勢力,逐漸成為掌握西魏北周軍政實權的派別群體。這使宇文護為維持宇文氏執政地位,不得不重用宇文氏宗王掌權。北齊系關東士族在北周滅齊後,被吸納到統治集團,成為周武帝、周宣帝重用的親信勢力。楊堅雖出身武川勛貴之家,但他所依靠奪權的卻是關隴土豪乃至北齊系關東士族。周隋易代不能簡單視作政權由宇文氏轉移到同為武川勛貴的楊氏手中,也不是武川勛貴子弟在周隋之際「關隴集團」處於主導地位的反映,而是西魏北周關隴土豪、關東士族政治勢力全面崛起,宇文氏以及武川、代北軍功勛貴群體喪失執政地位和軍政權力、地位的必然結果,是西魏北周統治集團巨變的反映。隋統一後,南朝江南士族勢力加入統治集團。李唐建立後各地域豪強士族勢力均被吸納統治集團中。經歷周隋、隋唐政權更叠,宇文泰建立西魏時所糾集的統治集團早已被稀釋融合,「關隴集團」已不能用來指代隋唐統治集團的全貌。總之,根據西魏北周隋唐史統治集團演進主線,陳寅恪所提「關隴集團」,應是由宇文泰所建,其目的是要用來確保自身執政,整合關隴胡漢勢力,對抗東魏北齊和梁陳的政治集團,是北朝後期北方處於分裂時期的產物,具有鮮明時代性。西魏宇文泰所糾和的八大柱國家代表不了,也不能反映「有唐一代三百年間其統治階級之變遷升降」。雖然隋唐官僚結構如文臣武將人選仍具有一定的關隴地域色彩,但不能僅憑西魏北周隋唐皇室均出自「八柱國之家」,也不能因某些官僚家族源自西魏,認為「關隴集團」一直延續到李唐。因此,將「關隴集團」何時解體,作為「關隴集團」理論研究重要議題似應再考慮。
三、對關中本位政策與西魏北周史不符之處的反思
行周官是西魏大統末期宇文泰與蘇綽、盧辯開始醞釀,至恭帝三年(556)才開始施行。從大統元年(535)西魏建立至行周官之前長達二十一年的時間裏,宇文泰在「精神上」用以維系「關隴集團」各派勢力靠的是什麽?對這一問題解答,實際上是認識「關中文化本位政策」的前提。如將視野放置到北魏末年混亂的政壇,就會發現「尊奉魏室」是當時各派政治勢力團聚力量所必須要打的政治旗號,發動「河陰之變」大肆屠殺魏室的爾朱榮如此,消滅爾朱氏占據關東的高歡亦如此。影響各方勢力消長的主要因素,是被高歡擁立的孝武帝不甘心受其控制,兩人為爭奪最高統治權而展開的權力鬥爭。賀拔嶽軍就被孝武帝當作與高歡爭權的砝碼,賀拔嶽因此被高歡利用同在關中的候莫陳悅除掉。宇文泰被賀拔嶽軍中諸將擁立統帥後,利用孝武帝急於要其出關與高歡決戰的政治目的,一步步地迫使孝武帝任命其為關隴的最高統帥。同時,宇文泰又打著擁護孝武帝的旗號,吞並了與高歡暗中聯系的侯莫陳悅軍,基本控制了關中。在孝武帝與高歡兵戎相見之時,宇文泰誘使孝武帝西入關中,不僅使其繼承了北魏正統性,取得「挾天子而令諸侯,奉王命以討暴亂」的政治優勢;也使關隴、河南、河東等各地土豪不是率領部曲武裝投奔宇文泰從軍出征,就是在關東各地發動反對高歡的暴動。這不僅將軍事上明顯居於上風的高歡置於「逐君篡權」的政治困境之中,令高歡每次進攻關中都要在河南、河東地區付出巨大代價,使宇文泰以劣勢兵力穩住了戰場形勢。
雖出於維護自己權勢,宇文泰不得已將剛入關中的孝武帝秘密除掉,但他賴與高歡、蕭梁對抗,凝聚關隴土著勢力和外來胡漢士族、豪帥的精神紐帶還是「尊奉魏室」的大旗。既然如此,就需要北魏宗室來「裝飾門面」。這就是西魏「關隴集團」中為何有魏帝、大量魏室成員身居高位的原因所在。西魏大統十六年(550),高洋廢魏建齊後,魏室在世人心目中也不再有北魏末年巨大的影響力。經過十幾年經營,宇文泰家族執政地位早已穩固,在與北齊對峙中漸居攻勢,再打「尊奉魏室」旗號已無法起到鞏固宇文氏執政作用,反而成為西魏各派別用以抵制宇文氏掌權的障礙。要在政局平穩中實作篡魏,就只能借鑒歷史上王莽的經驗行周官。因此,葉適、王夫之等傳統史家行周官篡魏說,從西魏北周政治看具有一定合理性。
從宇文泰行周官外部環境看,如陳寅恪先生所論,北齊繼承的是北魏孝文帝典章制度,蕭梁則是「神州文化正統之所在」均非西魏所能比。因此,周官在政治文化上確實能起到區別於齊梁的作用,但行周官後恰是魏周禪代、宇文護屠戮勛貴、宇文氏宗室自相殘殺,以及周隋易代等原西魏統治集團內各派別群體政治惡鬥不斷。由此,行周官並沒有起到陳寅恪先生所論「維系其關隴轄境以內之胡漢諸族之人心,使其融合成為一家」的政治效果。
府兵制是「關中物質本位政策」的核心,也是認識陳寅恪所提關隴集團內部結構的重要線索。陳寅恪對府兵論述具有開創性,但也不是沒有值得深究商榷之處。陳寅恪認為,趙貴等「六柱國分統府兵」的原因有二:一是宇文泰成為關隴諸軍統帥是被趙貴等人所推舉;二是趙貴等六柱國與宇文泰等夷。宇文泰雖在永熙三年(534)被趙貴等人擁立為首領,但不等於他就必須要在十六年之後府兵形成之時作為報酬,將趙貴等人升為柱國、把軍隊、兵權分給他們統領。況且宇文泰能成為關隴諸軍領袖,主要是靠其自身所具有賀拔嶽軍諸將無法比擬的威望、軍事政治才能和在關隴地區的政治影響力。因此,第一條理由不成立。宇文泰被趙貴等賀拔嶽軍中的武川鎮豪帥擁立統帥後,孝武帝就下詔明確了宇文泰與趙貴等人的將帥關系。自此至大統三年(537)沙苑大勝後,宇文泰先後任尚書仆射、關西大行台、大將軍、雍州刺史、兼尚書令、丞相、督中外諸軍事、錄尚書事,柱國大將軍。然而,趙貴等人在大統三年僅是受宇文泰指揮的將領,其軍階在大統四年河橋之戰後才達到比柱國低兩級的開府儀同三司。可知,從宇文泰成為關隴諸軍統帥開始,趙貴等後來的六柱國就不存在與宇文泰相等的權力和地位。因此,第二條理由也不成立。
「等夷」一詞出現在【周書·宇文護傳論】【於瑾傳】【趙貴傳】(【北史】略同)中,均是在宇文泰侄子、缺少資歷的宇文護輔政,代魏建周之際使用。身為柱國的趙貴、獨孤信因與宇文泰「等夷」,對輩分低於自己一代的宇文護輔政極為不滿。宇文護在與宇文泰「等夷」的柱國於瑾的鼎力相助下,才使群臣認可其輔政地位。由此可知,「等夷」實是指年齡輩分和資歷。就趙貴等六柱國而言,他們能晉升柱國並不是靠其在軍中的實力。因為在大統九年(543)邙山之戰中,跟隨其西入關中的數千鮮卑騎兵早已被高歡殲滅。邙山戰後,宇文泰「廣募關隴豪右,以增軍教」,將大量關隴土豪及其所率的鄉兵征募到軍隊之中。在大統十二年至十四年(546-548)又以鄉帥的形式將大批土豪吸納到軍隊中,使關隴、河南、河東等地土豪成為西魏軍隊中的主體和基礎,並授予其儀同三司、開府儀同三司等軍階。大統十四年至十六年,為解決大批晉升土豪軍階對軍隊原有等級秩序的影響,宇文泰根據「擒竇泰」「復弘農」「破沙苑」「戰河橋」的戰功標準,大範圍晉升邙山戰前就以跟隨其征討的將領的軍階。宇文泰將其侄子賀蘭祥、宇文導、獨孤信部下的楊忠等人晉升為大將軍。趙貴、獨孤信、李虎、侯莫陳崇、於瑾、李弼六人在大統初就位居宇文泰東征十二將之列、在大統前期的西魏軍隊居於核心位置,其軍階在大統四年前後就已達到開府,在資歷和輩分要高於上述賀蘭祥諸將,因此,出於維護資歷和輩分的考慮,宇文泰必須要將趙貴等六人晉升為柱國。由於趙貴等人靠的是資歷和輩分而不是在軍隊中的實力,因此,他們「分統府兵」,但府兵控制權卻掌握在宇文泰的丞相府及後來的都督中外諸軍事府中。這也是宇文泰死後,宇文護能輕易鏟除威脅自己輔政地位的柱國趙貴、獨孤信的原因所在。可知,大統十六年府兵形成時的六柱國實際上只是在府兵中享有極高地位、資歷,但沒有實際統兵權的高級將領而已。
尾聲
陳寅恪「關隴集團」理論雖是中古史研究指導性理論和框架,但筆者認為其中觀點需要放置在西魏北周隋唐具體歷史時段及政局、社會變化中去解讀、闡釋、考察,要盡力避免公式化的套用,要遵循陳寅恪先生「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的學術理念,只有這樣才能推動中國中古史研究的深入擴充套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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