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國會眾議長佩洛西竄訪台灣期間,她屢屢大放厥詞,動輒拿所謂「與台灣關系法」說事,聲稱「美方對台灣許下了非常堅定的承諾,要與台灣站在一起」雲雲。甚至其還在【華盛頓郵報】上發文,企圖用所謂「與台灣關系法」「對台六項保證」為竄訪行為開脫。
然而,這不過是美方虛化與掏空一個中國原則的又一惡劣表現。違背一個中國原則的所謂「與台灣關系法」,不過是廢紙一張!
公然以美國國內法對抗國際準則
美方一面聲稱「一個中國政策沒有改變」、不支持「台獨」、不希望與中國發生沖突對抗、希望台海和平,一面卻把單方面炮製的所謂「與台灣關系法」「對台六項保證」淩駕於中美三個聯合公報之上。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亞太研究所副所長張騰軍在接受「看台海」記者采訪時指出,美國所謂的「與台灣關系法」,實際上是在中美建交之後才出台的,在1979年的4月10日才簽署生效的,但是中美兩國在1979年1月1日就建交了,美國已經斷絕與台灣地區之間的所謂「外交關系」。
張騰軍指出,所謂「與台灣關系法」是美國國內一部份強硬的「親台反華」勢力推出的。中美之間在台灣問題上的共識是基於雙方已有的檔,就是中美三個聯合公報。所謂的「與台灣關系法」和「對台六項保證」,從來沒有得到中方的認同。
而美國所謂的「對台六項保證」實際上是美國對台所做出的單方面「承諾」,甚至都沒有落實到具體的文本上,只是一個口頭「承諾」,實際上就是美國單方面操弄兩岸關系的行為。
中美雙方在台灣問題上,最應該遵循的是中美三個聯合公報。中方一直希望美方恪守一個中國原則,就是希望他能夠回到美國先前對中國所許下的承諾,這是美國政府最基本的信譽問題。
張騰軍強調,所謂「與台灣關系法」有三個方面的法律漏洞:
所謂「與台灣關系法」的三個方面法律漏洞
1.嚴重違背了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尤其是中美建交公報。雖然在所謂「與台灣關系法」中,美國仍試圖強調只是為了維護與台灣方面「非官方的關系」,也不承認台灣有「主權地位」。
但實際上在一些條文中或明或暗地給台灣一些非法、無理的政治承諾。
應該說,這完全違背其在中美聯合公報中所做出的承諾。美國試圖透過這樣一部「法律」來回避三個聯合公報中,美國所做的承諾,甚至一定程度上是修改美國所做的承諾。
2.嚴重違背了包括聯合國憲章當中的不幹涉內政在內的基本原則。美方妄想用美國國內法的方式來幹涉屬於中國主權管轄範圍內的事務。
尤其是在涉台問題上,給兩岸統一設定障礙,為「台獨」在某些方面提供方便。
因此是一種嚴重違反國際法的行為,違背了不幹涉內政原則,是不尊重中國主權的行為。
3.美國企圖用國內法的方式來改變美國應承擔的國際承諾和義務。國際上的原則是國際法優於國內法,美國顯然是完全破壞這個原則,是公然以國內法來對抗現行的國際準則。
所謂「與台灣關系法」沒有得到過任何國家承認
在台灣問題上,國際社會看得很清楚。
截至6日,已有170多個國家的政府、政黨以及多個國際組織透過不同方式支持中方立場,譴責佩洛西的挑釁性行為,反對美方粗暴幹涉中國內政、破壞台海和平穩定的行徑,重申堅定奉行一個中國原則,支持中方為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采取的正當舉措。
聯合國秘書長古特雷斯在被記者問及美國眾議院議長佩洛西竄訪台灣一事時說:「我們的立場十分明確。我們遵守聯合國大會決議,遵守一個中國原則。我們所有的行動都以此為依據。」
此前,聯合國秘書長發言人杜蓋瑞克在答記者問時表示,「聯合國在這個問題上的政策,是遵循1971年聯合國大會關於一個中國的第2758號決議。」
張騰軍指出,一個中國原則是國際社會的普遍共識,所謂的「與台灣關系法」,與之前美方所做出的承諾是相違背的。
國際社會和西方國家也從來沒有公開承認或者肯定所謂「與台灣關系法」或者「對台六項保證」,這就是國際社會做出的正確選擇。
國際社會普遍認為美方作出的一系列單方面的行為,在國際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是不具有普適性的,美方的所作所為就是美方單方面的行為,從來沒有得到過任何主權國家的承認。
張騰軍表示,聯合國秘書長和發言人一再強調,堅持第2758號決議。從聯合國層面,一個中國原則已經透過決議的形式做出定論了,是公認的國際關系基本準則,是國際社會普遍共識,具有不可撼動的國際法基礎。
在這種情況之下,美方試圖還透過各種國內法或者檔的形式來挑動台海問題,顯然是在破壞國際法和國際關系基本準則,絕大多數國家也不會認同。

來源:中央廣播電視總台【看台海】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