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醫保局、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財政廳、省統計局、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五部門聯合印發【安徽省階段性緩繳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實施方案】。這是我省保障基本民生、助企紓困解難的一項最新舉措。
【實施方案】明確緩繳物件與期限

資料圖:視覺安徽 潘偉/攝
緩繳物件
主要為參加本省職工醫保的中小微企業,以及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社會組織參照執行。
緩繳期限
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於6個月的統籌地區,自征繳2022年8月份職工醫保費起,對上述物件緩繳3個月的單位繳費,已繳納2022年8月職工醫保費的單位,緩繳月份相應順延一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補繳期限
緩繳期結束後,原則上緩繳單位應於緩繳結束次月一次性補齊緩繳的職工醫保單位繳費。緩繳單位出現登出等情形的,應在登出前繳納緩繳的保費。

資料圖:視覺安徽 王彪/攝
全省各地將統一【實施方案】框架體系,各市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緩繳辦法,明確操作流程,確保緩繳政策落實到位。為最大限度減輕企業事務性負擔,緩繳政策實行「免申即享」。透過強化部門協同、健全數據共享,由醫療保障、稅務部門會同統計部門聯合確定緩繳名單,納入緩繳名單的中小微企業無需提出申請即可享受緩繳政策。
為切實保障好相關企業職工合法權益,緩繳期內,中小微企業應依法履行代扣代繳職工個人繳費的義務,正常申報職工醫保費資訊,確保職工連續參保,個人帳戶基金正常劃撥。參保職工在緩繳期內發生的符合基本醫保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按規定予以報銷,確保費用「應報盡報」、待遇「應享盡享」。
文:羅曉宇
【來源:安徽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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