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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的滅佛是怎麽回事?為什麽?

2022-04-05宗教

因為佛教的罪罄竹難書!

占地:

北周人口不到一千萬,寺院卻有萬余所,北齊人口兩千萬,寺院三萬余所,唐武宗時人口五千多萬,寺廟接近五萬所。

武則天時的洛陽「公私田宅,多為僧有」。唐代宗時的長安「美田豐利,多歸於寺院,吏不能制。」其他地方的寺院也是 「膏腴美業,倍取其多,水輾莊園,數亦非少」,以至於會昌滅佛時能「收膏腴上田數千萬頃」。

益希旺波進讒後的吐蕃(西藏):

規定每3戶庶民供養1僧人,另定200戶庶民及土地為供寶基地,基地的全部管理權由寺院掌握,朝廷及地方官員無權過問這些屬於寺院的民戶、土地。

斂財:

僧尼不僅「寸絹不輸官府,升米不進公倉」,還大肆攥取社會財富。東漢時才傳入的佛教在南北朝時就已醜態畢露:

苻堅對司州西寺智賢十分敬重,特意為她織繡了一件袈裟,三年方成,價直百萬。簡靜寺妙音,「供嚫無窮,富傾都邑」,經常是「門有車馬日百余兩」。宋文帝就對普賢寺寶賢深加禮遇,供以衣食;到孝武帝時,仍然雅相敬待,月給錢一萬。靈太後從姑所立胡統寺尼姑,「其資養緇流,從無比也。」建福寺智勝受到文惠帝的特加供俸,「日月充盈,締構房宇,闔寺崇華」;樂安寺釋惠暉,「王公貴賤,無不敬重,十方嚫遺,四時殷競」。

到了唐朝,佛教更是變本加厲。姚崇不滿皇家大興佛寺,因為每寺「皆費巨百萬,耗蠹生靈。」武則天時,民眾「竭財以赴僧,破產以趨佛」,政府「傾四海之財,殫萬人之力,窮山之木以為塔極治之金以為像,所費以萬億計,府藏為此耗竭」。唐中宗時,「今天之寺蓋無其數,一寺當陛下一宮,壯麗之甚矣!」「十分天下之財,而佛有七八。」唐文宗:「其間吾民困於佛」。唐武宗時「寺宇招提,莫知紀極,皆雲構藻飾,僭擬宮居。」以至於武宗感慨:「窮吾天下,佛也」。

同時期的吐蕃,也深受其害:

發給釋譯師的薪傣與諸大臣相等,每位譯經師所得的薪捧相當於贊普衛士33人所得總和。

後經世尊宗師巴·益希旺波的建議和贊普(即吐蕃首領)的批準,作了進一步補充,規定每3戶庶民供養1僧人。

赤熱巴巾時期,為了提高僧人待遇,更改政策為「7戶庶民供養1僧人,提供衣食,凡看見僧人穿破舊衣服,質問其供養民,嚴厲處治。」還明確提出「向全吐蕃征集王的賦稅,向僧人獻上最高的生活。」

搶人:

由於僧尼兵役勞役皆不用服,賦稅捐租皆不用交,所以很多百姓都選擇出家:

北魏全國總人口為2300多萬,僧尼就有200多萬,占總人口的8.69%;北齊全國總人口2000萬,僧尼達300萬,占總人口的15%;北周全國總人口900多萬,僧尼多達200萬,占總人口的22%。

這些只是正式出家的人,還有伺候他們的人:

道人又有白徒,尼則皆畜養女,皆不貫人籍,天下戶口幾亡其半

吐蕃「人民都喜歡出家」,唐朝每個僧人可分地30畝,每個尼姑可分地20畝。這還僅是政策,不包括封賞,因此出家的人越來越多:

去為商販,度為僧道,雜入色役,不歸農桑者,又十有五六。

戶有三丁必令一丁落發,意在規避王徭,影庇資產,自正月以來,落發者無算。

人口持續流入寺院,導致兵源、勞力、稅戶嚴重不足。滅佛後的收益也極為可觀:

全國稅戶共四百九十五萬五千一百五十一戶,比「元和中興」時期增加了兩倍多,這是安史之亂以後國家最盛時期。

竊權:

南北朝時:

比丘尼也參與政治生活。簡靜寺支妙音是當時政治生活中最為著名的一位。「於時孝武帝不親萬機,但與道子酣歌為務,姏姆尼僧,尤為親昵,並竊弄其權」,「權傾一朝,威行內外。」

唐武宗登基前:

在朝廷內部,有30多名僧人被封官重用,其中不乏有司徒、司空、國公等一類的顯官貴爵,有的甚至被封為將軍而參與軍機事務,涉及國家軍事機密。至於那些雖無官爵但與權貴交往密切因而氣焰囂張的僧人,更是屢見不鮮。

竊權幹政在吐蕃更為嚴重,樨松德贊時期:

開創了佛教僧侶參政攝政的先河,給予極大的行政權力,如敕封佛教大師益希旺波為「世尊宗師」,尊為贊普之上,並成客製,頒賜大型黃金告身,位在大尚倫之上,設佛法會議,列在尚倫小型會議之前,並規定由世尊宗師主持大尚倫的小型會議。

後來的贊普赤熱巴巾是個極端佛教徒,他不僅自己向僧侶和像僧侶的人行禮,還要求臣民如此。為了尊佛,他制訂了一系列酷刑,政治什麽的,也拱手讓於僧:

據【政教合一制度】記載,「贊普將頭巾脫下,鋪開當出家人的坐墊以表崇敬,即使對剛剛出家的僧人,也對之行頂足禮,哪怕在一個普通人身上看到一塊黃色修補程式,也要向之行禮。」並下令道:「若手指我的出家人,豎指則斷其指。臣民們又以手作輕蔑手勢被說成違法,而被割指……凡惡罵僧人者,割唇凡惡視僧人者,刻其眼凡盜竊法器者,以80倍的財寶賠償等。」還制定了斜眼敵視的挖眼等。

使僧侶的權力淩駕於世俗群臣之上,「凡有大小朝,亦皆請決於高僧。」「贊普將一切都奉獻給出家僧人,政事按佛法辦理,權利歸於比丘。」

犯罪:

透過以上描述,大家應該對佛教的寄生蟲內容有了認識。然而佛教不僅要吃奶,還要罵娘。

寺院裏出現了自己的佃戶,甚至於出現了「僧兵」之類的寺院武裝。寺院收容避役逃罪之人,「逃丁避罪,聯集法門,無名之僧凡有幾萬」。

寺院還放高利貸,例如北朝寺院就利用僧祇粟來謀利:「但主司冒利,規取贏息,及其征責,不計水旱,或償利過本,或翻改券契,侵蠹貧下,莫知紀極。細民嗟毒,歲月滋深。」

最具代表性的是太武滅佛時的長安僧人,暗藏武器、私通貴女、釀酒喝酒、幫匿黑錢:

沙門飲從官酒,從官入其便室,見大有弓矢矛盾,出以奏聞。

命有司案誅一寺,閱其對產,大得釀酒具及州郡軟守富人所寄藏物,蓋以萬計。又為窟室,與貴室女私行淫亂。

釀酒沽酒、搜刮囤積隱匿錢財、勾結私通貴族平民婦女,酒、財、淫三條均違反了佛教戒律,又觸犯了北魏法令

為僧時做惡,還俗後也不知收斂:

自有還僧以來,江西劫殺,比常年尤甚,自上元至宣池地界,商旅絕行

便入鄉村,劫奪人物,觸處甚多。州縣捉獲者,皆是還俗僧。